武女士在云南旅游时不慎遭遇车祸,她向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中青旅)索赔后续治疗费等8万余元.是否能拿到赔偿款尚属未知,武女士又遭对方反诉追讨其垫付的费用9万余元.昨天上午,东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.
56岁的武女士诉称,2008年12月,她和丈夫报团前往云南旅游,每人支付团费2360元.次日,她随团乘坐客车在昆明发生车祸,经事故认定,武女士不承担任何责任.医院诊断书显示,武女士的颈椎在事故中后移脱落,被鉴定为轻微伤,后经司法鉴定,构成七级伤残.武女士将中青旅起诉,索赔后续医疗费等8万余元.
"她还欠我们的钱呢!"中青旅的代理人当庭表示,并提出反诉.中青旅的代理人表示,旅途中的车祸属意外事件,旅行社在此过程中并没有出现违约情况,不应承担赔偿责任.事发后武女士住进四星级酒店"疗养",旅行社为其先期支付住宿费用和治疗费用等.该代理人表示,已为武女士花费达9万余元,她应该先把这部分花费还清,再谈赔偿.因旅行社提出反诉,法官宣布休庭,择日再审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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